高温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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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高温津贴发放标准是怎样的?

劳动者夏季在高温环境下工作,身体需要承担十分大的压力。因此,国家对这部分劳动者制订了高温补贴的政策,对劳动者的身体健康作出一定的保障。不过由于各个地区进入高温的时间是不同的,因此各地高温发放时间以及发放标准也不相同。下面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上海高温津贴的发放标准吧。?

上海高温津贴发放标准是怎样的?

一、上海高温津贴发放标准是怎样的?

上海市人社局发布的《关于做好本市夏季高温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沪人社综发〔2016〕23号)》中明确:用人单位每年6月至9月安排劳动者露天工作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不含33℃),应当向劳动者支付夏季高温津贴,标准为每月200元。即夏季高温津贴发放的条件,取决于工作场所是否为露天或室内温度是否降低到33℃以下,而与当月的气温高低没有关系。

《通知》明确:对于劳动者工作场所的性质难以确定的特殊情况,用人单位应结合实际,通过工资集体协商等民主管理程序,合理制定发放办法。

此外,《通知》还强调了,夏季高温津贴应纳入职工的工资总额,用人单位在发放夏季高温津贴的同时,还应继续做好工作现场清凉饮料的供应工作。

二、企业不发高温补贴员工可依法维权

1、正常工作时间工资及最低工资标准不包含高温补贴,用人单位不得因发放高温补贴而减发给职工的工资。

2、员工在高温下作业却没收到高温补贴,可通过企业所在的村级劳动争议调解办公室争取合法权益,或拨打12333投诉。有用人单位拒不发放高温补贴的,劳动者可向用工所在地县级以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主管部门投诉。

3、因高温补贴引发纠纷的举证责任

劳动者从事高温作业情况以及高温补贴发放情况,由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用人单位应当如实记录劳动者从事高温作业情况及高温补贴发放情况,并至少保存二年。

4、高温补贴的发放标准不是一成不变的。省政府授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会同有关部门,根据本地区社会经济发展水平、职工平均工资、消费物价指数等因素研究确定或调整。

发放时间为每年6-9月的四个月时间。高温补贴并不针对全体劳动者发放,一些在空调房内上班的劳动者在夏季并不处于高温工作环境,因此他们不能享受高温补贴。但如果符合高温补贴的发放条件但企业拒不发放的,劳动者可以投诉至劳动保障部门以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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