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温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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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高温补贴要求是怎样的

随着全球变暖越来越严重,现在全国各地的夏天越来越热。但是即使天气再炎热,总有那么一批需要长时间在户外工作的劳动者默默地坚守在岗位上。对于天气这种不可抗力因素,户外工作者冒着烈日曝晒和中暑危险所付出的劳动能否得到一定的补贴呢、答案是:部分省市已经开始实行高温补贴,其中就包括浙江省。2017年浙江高温补贴要求是怎样的呢?下面就让小编来为您解答。

浙江高温补贴要求是怎样的

一、2017年浙江高温补贴要求

浙江规定的高温津贴发放标准为:高温作业工人每人每月225元;非高温作业工人每人每月180元;一般工作人员每人每月145元。发放时间为4个月(6月、7月、8月、9月)。高温津贴应按月发放。

二、2017浙江高温补贴标准

根据省人力社保厅等有关部门的规定,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35℃以上高温天气从事室外露天作业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应当向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并纳入工资总额。

发放标准执行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三部门《关于调整企业夏季高温津贴标准的通知》(浙人社发﹝2014﹞94号)之规定。高温作业工人每人每月225元,非高温作业工人每人每月180元;一般工作人员每人每月145元。发放时间为4个月(6月、7月、8月、9月)。高温津贴应按月发放。

1、防暑降温饮料不得充抵高温津贴

用人单位应当为高温作业、高温天气作业的劳动者供给足够的、符合卫生标准的防暑降温饮料及必需的药品。

不得以发放钱物替代提供防暑降温饮料。防暑降温饮料不得充抵高温津贴。

2、不发放高温津贴最高罚2万

根据人力社保部、国家安监总局、卫生部、全国总工会下发的《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国务院《劳动保障监察条例》、《浙江省劳动保障监察条例》,正常工作时间工资及最低工资标准不包含高温津贴,用人单位不得因发放高温津贴而降低劳动者工资。需发放高温津贴但用人单位没有发放的,劳动者可以向用工管辖地劳动监察部门(见下表)投诉,由县级以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主管部门责令其限期改正给予补发;逾期未改正的,处2000元以上20000元以下罚款。对高温津贴发放双方存在劳动争议的,也可以通过劳动争议处理程序解决。

3、高温天气作业引起中暑可申请认定工伤

市人力社保局提醒,高温天气用人单位需按照高温津贴的标准和发放办法,及时做好发放高温津贴等工作,加强高温天气劳动保护。

劳动者在工作时间在工作场所因高温作业或高温天气作业引起中暑(职业病种叫“热射病”),可申请认定工伤。认定工伤需要县级以上医院出具中暑(热射病)诊断证明。经认定为工伤的,可享受工伤保险相关待遇。

以上就是小编整理的有关浙江高温补贴要求材料。综上所述,高温补贴就是夏季工人的防暑降温补贴,体现政府和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的人文关怀。各用人单位应正常发放。如果劳动者没有得到应得的高温补贴,可通过法律途径来解决,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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