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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高温费要交税吗,高温费的发放标准是怎样的?

对于很多浙江省的劳动者来说,相信对于高温费这一词并不陌生,这可以说是企业给予我们劳动者的一种福利。但是很多人对此并不是很了解,存在一些疑惑。针对这一问题,小编整理了一些资料,并为大家进行解答,即浙江省高温费要交税吗?希望小编的回答能够帮助到大家。

浙江省高温费要交税吗,高温费的发放标准是怎样的?

一、浙江省高温费要交税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规定,工资、薪金所得是指个人因任职或受雇而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从范围上包括单位财会、劳资、工会、后勤和其他部门发放的种类与任职受雇有关的一切所得。

因此,不管是浙江省还是国内的其它城市,高温费都是需要交税的。

二、浙江省高温费发放标准

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根据国家有关文件规定,决定适当提高职工夏季高温津贴(即夏季防暑降温清凉饮料费)发放标准。

(一)调整企业高温津贴发放标准

高温作业工人每人每月225元;非高温作业工人每人每月180元;一般工作人员每人每月145元。发放时间为4个月(6月、7月、8月、9月)。企业安排劳动者在35℃以上高温天气从事室外露天作业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应当向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

(二)严格执行高温条件下的劳动禁忌标准

各单位要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做好高温天气作业的劳动保护工作。日最高气温达到40℃以上,应停止当日室外露天作业;日最高气温达到37℃以上、40℃以下时,企业全天安排劳动者室外露天作业时间累计不得超过6小时,连续作业时间不得超过国家规定(即:重劳动、中等劳动、轻劳动分别为20、30、40分钟),且在气温最高时段3小时内不得安排室外露天作业;日最高气温达到35℃以上、37℃以下时,企业应当采取换班轮休等方式,缩短劳动者连续作业时间,并且不得安排室外露天作业劳动者加班。

企业不得安排怀孕女职工和未成年工在35℃以上的高温天气期间从事室外露天作业及温度在33℃以上的工作场所作业,确保劳动者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各单位要建立健全防暑降温工作制度,采用良好的隔热、通风、降温措施,积极改善作业场所的工作条件;要为劳动者提供足够的、符合卫生标准的防暑降温饮料及必需的药品。

高温费是需要缴税的。还有一点大家需要清楚的是,并不是只有浙江省需要缴纳高温费的税费,我国的很多城市都是要缴纳的。如果大家对此存在不了解的问题,或者想要了解更多的内容,可以咨询小编所在的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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