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温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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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高温补贴标准是多少?

一、烟台高温补贴标准是多少?

烟台高温补贴标准是多少?

烟台高温补贴按4个月计发,用人单位不得以因高温停止工作、缩短工作时间为由扣除或降低劳动者工资。室外作业和高温作业人员每人每月200元,非高温作业人员每人每月140元。与此同时,企业在岗职工包括了试用期职工、农民工、劳务派遣员工等所谓的“非正式员工”。

用人单位在下列高温天气期间,应当合理安排工作时间,减轻劳动强度,采取有效措施,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1、日最高气温达到40℃以上,当日应当停止工作;

2、日最高气温达到37℃以上至40℃以下,全天户外露天作业时间不得超过5小时,11时至16时应当暂停户外露天作业;

3、日最高气温达到35℃以上至37℃以下,用人单位应当采取换班轮休等方式,缩短连续作业时间,并且不得安排户外露天作业劳动者加班加点。

用人单位采取空调降温等措施,使工作场所温度低于33℃的,以及因行业特点不能停工或者因生产、人身财产安全和公众利益需要紧急处理的,不适用前款规定。

二、单位不发高温补贴会受到什么处罚?

用人单位具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责令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以2000元以上20000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未进行职业健康检查的;

2、未建立劳动者健康档案的;

3、未设立中暑紧急救助场所或者配备中暑救助人员的;

4、提供的清凉饮料和含盐饮料不符合卫生标准的。

用人单位强迫劳动者在高温天气期间工作的,或者未按规定标准发放防暑降温费的,由县级以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责令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以2000元以上20000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综上所述,烟台市的职工在夏季可以拿到一笔高温津贴,烟台高温津贴按月发放,分为每月140元和200元标准,如果职工没有请假,可以拿到总计800元的高温津贴。企业没有及时发放,职工可以到烟台市劳动局投诉,劳动局会要求企业补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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