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温补贴

当前位置 /首页/劳动工伤/高温补贴/列表

北京高温津贴规定的内容有哪些?

高温津贴是指企事业单位在酷热的夏天里,为辛勤工作在劳动生产第一线的员工而发放的津贴,所以高温津贴是企事业单位员工在夏天里辛勤工作而应得的。然而目前我国相关部门没有对员工的高温津贴的发放颁布相关的政策,均是由各省市部门协调当地情况之后决定的。下面小编就带大家深入了解下北京高温津贴规定。

北京高温津贴规定的内容有哪些?

一、北京高温补贴发放月份

北京市按照相关规定将在6—8月份发放高温补贴。  

二、北京高温补贴发放标准  

室外露天作业人员高温补贴调整为每人每月不低于180元;在33℃(含33℃)以上室内工作场所作业的人员,高温补贴调整为每人每月不低于120元。高温补贴属于劳动者工资组成部分,应计入企业工资总额。  

三、北京高温补贴发放对象  

判断是否属高温补贴发放对象有两个标准,符合其一即算。分别是:从事露天岗位工作;用人单位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作业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不含33℃)。  

前者一般包括建筑工人、交警巡警、环卫工人、户外线路检测人员、仓库搬运工等;后者一般炼钢工人、机械铸造工人等,具体需要看工作场所的温度。像一些工厂的铁皮厂房,里面若温度超过33℃,也应发放高温补贴。  

四、北京高温补贴不能计入最低工资  

高温补贴是要纳入工资总额的,但不能计入最低工资,用人单位不能因高温停止工作、缩短工作时间扣除或降低劳动者工资。  

五、北京降温饮料等防暑物资不能算高温补贴  

用人单位应当为高温作业、高温天气作业的劳动者供给足够的、符合卫生标准的防暑降温饮料及必需的药品。但企业不能以发放饮料、绿豆等防暑降温饮料充当高温补贴。高温补贴应以现金形式发放。不得以发放钱物替代提供防暑降温饮料。  

六、北京不发高温补贴,员工可以投诉  

员工在高温下作业却没收到高温补贴,可通过企业所在的村级劳动争议调解办公室争取合法权益,或拨打12333投诉。有用人单位拒不发放高温补贴的,劳动者可向用工所在地县级以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主管部门投诉。

综上所述,北京高温津贴规定在每年的6-8月份,对工作环境温度超过33℃的一线劳动工作者所发放的补贴,并且是高温津贴是不能计入最低工资的,同时用人单位需要为劳动者供给相关的降暑物品,但是不能以其(如饮料)充当劳动者的高温津贴,需以现金方式发放。在这里小编提醒大家,如果在高温环境下工作而没有获得用人单位发放的高温津贴,劳动者可通过协调或投诉的方式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更多相关知识请咨询本站在线律师

TAG标签:北京 津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