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温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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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高温补贴标准是多少?

因为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不同,气候条件差异,各省制订的高温补贴标准是不一样的,并且高温补贴的标准也会随着社会的发展而调整。用人单位对处于高温环境工作的职工,必须发放高温补贴,否则可能收到行政部门的处分。那么山西省高温补贴标准是多少?我们一起看看小编给出的回答。

山西省高温补贴标准是多少?

一、山西省高温补贴标准是多少?

1、用人单位每年6月至8月安排劳动者在高温天气下(日最高气温达到35℃以上)露天作业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不含33℃),应当向劳动者支付高温津贴。

2、从2017年起,高温津贴发放由省人社厅、财政厅(晋人社厅发〔2010〕99号)规定的按天计算改为按月计算。结合我省气象特点,每年6、7、8三个月,由用人单位对符合条件的在岗职工每人每月发放高温津贴240元。

3、因高温天气停止工作、缩短工作时间的,用人单位不得扣除或降低劳动者工资。用人单位不得因高温津贴增加而降低劳动者工资。最低工资标准不包含高温津贴,高温津贴从成本中列支,计入工资总额。

4、各级劳动监察部门要加大监督执法力度,督促用人单位严格按标准发放高温津贴,切实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和身体健康。

二、企业不发高温费怎么办?

不得以发放钱物替代提供防暑降温饮料。防暑降温饮料不得充抵高温津贴。

市人力社保局表示,员工在高温下作业却没收到高温津贴的,可通过企业所在的劳动争议调解机构争取合法权益,或拨打投诉。用人单位拒不发放高温津贴的,劳动者可向用工所在地县级以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主管部门投诉。

三、哪些人可以享受高温补贴?

按照规定,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35℃以上高温天气从事室外露天作业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应当向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也就是说只要用人单位安排了高温作业,劳动者都可依法享受高温津贴。

露天作业比如交巡警、快递员、建筑工人、环卫工人、户外线路检测工人;室内作业如炼钢工人、机械铸造工人等都能享受到高温津贴。

综上所述,根据山西省最新文件规定,山西省高温补贴标准按月发放,每月240元,合计发放3个月,从6月份一直到8月份。高温补贴不得算入最低工资标准中,但是要列入职工的工资总额。职工没有拿到这笔钱的,可以向当地的劳动监管大队投诉,情况属实的话,监管部门会要求企业补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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