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温补贴

当前位置 /首页/劳动工伤/高温补贴/列表

安徽省高温津贴发放标准是什么?

我国劳动部门在2012年就出台具体文件,明文规定符合条件的单位要向劳动者支付高温津贴。由于各地气候条件,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不同,在高温津贴发放上面,执行的政策也有所区别。安徽省颁布过相关文件,那么,安徽省高温津贴发放标准是什么?下面我们跟随小编做个了解。

安徽省高温津贴发放标准是什么?

一、安徽省高温津贴发放标准是怎样的?

1、企业安排劳动者在高温天气下(日最高气温达到35℃及以上)露天工作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不含33℃),应当向劳动者支付高温季节津贴,津贴标准每人每工作日不低于10元。气温以省气象主管部门所属气象台站发布的为准。

2、企业应结合生产经营特点和具体条件,建立高温季节津贴制度,并通过平等协商合理确定本单位的高温季节津贴发放条件、范围及具体标准。

3、企业在高温天气期间,应遵守国家、省防治高温职业危害有关规定,根据本单位实际,合理安排职工工作,适当调整高温、露天作业人员的作息时间,增加休息,减轻劳动强度,减少或停止高温时段作业,严格控制加班加点,确保劳动者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二、企业拒绝发放高温补贴怎么维权?

市人力社保局表示,员工在高温下作业却没收到高温津贴的,可通过企业所在的劳动争议调解机构争取合法权益,或拨打12333投诉。用人单位拒不发放高温津贴的,劳动者可向用工所在地县级以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主管部门投诉。

需发放高温津贴但用人单位没有发放的,劳动者可以向用工所在地县级以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主管部门投诉,或拨打人社部门电话12333投诉,相关单位将面临《安徽省高温天气劳动保护办法》所规定的处罚,即由县级以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主管部门责令其限期改正,给予补发,逾期未改正的,处2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罚款。

三、哪些人可以拿到高温费?

按照《办法》规定,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35℃以上高温天气从事室外露天作业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应当向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也就是说只要用人单位安排了高温作业,劳动者都可依法享受高温津贴。

露天作业比如交巡警、快递员、建筑工人、环卫工人、户外线路检测工人;室内作业如炼钢工人、机械铸造工人等都能享受到高温津贴。

由此可见,根据安徽省地方文件内容,安徽省高温津贴发放标准是每天10元,发放周期是6月份到9月份。只要在这段期间从事户外工作的,劳动者就可以拿到高温津贴。单位没有按照规定发放的,劳动者投诉后,劳动监管部门会对进行处罚,并且要求其补发高温津贴。

TAG标签:安徽省 发放 津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