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温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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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高温补贴有吗,发放标准是怎样的?

随着环境温度的上升,国家相关部门规定在我国部分省市企业必须给在高温环境下工作的职员发放高温费,就目前看来,已经有许多省份将高温费的发放落实到位,那么,这些省份之中,是否包含四川呢,换言之,四川高温补贴有吗?

四川高温补贴有吗,发放标准是怎样的?

一、四川高温补贴有吗?

根据国家相关文件通知,四川是有高温补贴的。

二、四川发放标准是怎样的?

按照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等四部门《关于印发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的通知》(安监总安健〔2012〕89号)的规定,综合考虑我省经济发展、职工工资增长和居民消费物价指数增长等情况,决定对高温津贴标准进行调整,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支付高温津贴标准由每人每天8-12元调整为每人每天10-18元。各市(州)可在上述范围内,结合本地实际,合理确定本地区高温津贴标准,并在10个工作日内报我厅备案。

需调整为按月发放高温津贴的地区,由地级市人社部门按规定另行制定调整方案上报我厅,我厅会同安监、卫计、工会等部门审核同意后执行。

2、用人单位应结合生产经营特点和工作条件,通过集体协商、签订集体合同或制定规章制度等方式,依法建立健全夏季高温津贴支付制度,确定本单位高温津贴发放的具体岗位和工种等,执行本单位所在地的高温津贴标准,并纳入工资总额。

3、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对不按规定发放劳动者高温津贴或违反其他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行为,依法依规严肃查处。

4、调整后的高温津贴标准从2018年7月1日起执行;四川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制定高温津贴有关工作的通知(川劳社办〔2007〕58号)、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调整高温津贴标准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12〕241号)同时废止。

5、高温津贴不包括在最低工资标准范围内

用人单位不得因高温停止工作、缩短工作时间而扣除或降低劳动者工资。高温津贴属于劳动者工资组成部分,要据实单列,同时应计入企业的工资总额。

6、清凉饮料费不能冲抵高温津贴

《劳动法》规定,在高温天气,用人单位有义务为职工提供良好的工作环境和条件,保障劳动者身心健康。具体形式包括:调整工作时间,错开高温时段;工作场所安装空调、电扇;发放高温费;为员工提供饮品和药品等。  在防暑降温上不许搞“双重标准”,只要单位与职工建立了劳动关系,正式工、临时工应一视同仁。在露天工作或室内高温工作的劳动者,用人单位要免费为其提供卫生的清凉饮料,费用不应从工资中扣除,更不能折合现金冲抵高温津贴。

7、用人单位不发放高温津贴,劳动者可向当地劳动部门投诉,劳动保障部门将依法严肃查处。

由以上信息我们可以看出,在四川满足条件的职员是可以领取高温费的,这也就回答了“四川高温补贴有吗”这个问题。四川人力资源部门表示,四川高温津贴标准为10-18/天,具体需要根据当地的经济发展状况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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