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温补贴

当前位置 /首页/劳动工伤/高温补贴/列表

江苏省高温费发放标准是什么?

江苏省高温费发放标准是什么?

在炎炎夏日,职工在付出辛勤劳动的同时,可以从企业拿到领取一笔高温费。这是由国家劳动部门强制规定的,任何企业不得违反规定,拒绝或者少发高温费。在具体发放标准上面,不同省份可能采取的政策不同。那么,江苏省高温费发放标准是什么?接下来本站小编告诉大家。

一、江苏省高温费发放标准是什么?

用人单位按照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国税局、省地税局《关于企业夏季高温津贴标准的通知》规定的高温津贴标准,及时向符合条件的职工发放高温津贴。即,每人每月200元,从6月起发放,连发4个月。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35℃以上高温天气从事露天作业,以及不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应发放夏季高温津贴。

高温期间,劳动保障监察部门将加强执法检查力度,与“双随机”抽查和近期开展的用人单位遵守劳动用工和社会保险法律法规情况专项检查活动相结合,对存在高温天气安排劳动者作业的用人单位,进行重点监督检查。

二、谁可以拿到高温费?

范围包括室内室外多个工种。按照规定,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35℃以上高温天气从事室外露天作业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应当向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也就是说只要用人单位安排了高温作业,劳动者都可依法享受高温津贴。

露天作业比如交巡警、快递员、建筑工人、环卫工人、户外线路检测工人;室内作业如炼钢工人、机械铸造工人等都能享受到高温津贴。

三、企业不发高温费怎么办?

根据要求,用人单位应当为高温作业、高温天气作业的劳动者供给足够的、符合卫生标准的防暑降温饮料及必需的药品。不得以发放钱物替代提供防暑降温饮料。防暑降温饮料不得充抵高温津贴。

市人力社保局表示,员工在高温下作业却没收到高温津贴的,可通过企业所在的劳动争议调解机构争取合法权益,或拨打12333投诉。用人单位拒不发放高温津贴的,劳动者可向用工所在地县级以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主管部门投诉。

由此可见,根据江苏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文件显示,江苏省高温费发放标准是每月200元,职工可以在每年的6月份到9月份拿到这笔钱。如果职工在这段期间请假的,则企业要按照天数折算,扣除一定的高温费。这里需要注意,高温费和防暑降温费是不同的,前者是工资的一部分,而后者则属于企业福利。

TAG标签:江苏省 发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