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温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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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对企业工人夏季高温补贴如何规定的?

在夏季高温环境中工作,很容易中暑。国家规定,在高温环境下工作的员工,有权享受高温补贴。这是对工作人员的一种补偿性福利,如果企业不予支付,员工可以到相关部门投诉维权。那么,国家对企业工人夏季高温补贴如何规定的?下面就让小编为大家整理一下相关的知识。

国家对企业工人夏季高温补贴如何规定的?

国家对企业工人夏季高温补贴如何规定的

国家规定,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高温天气下(日最高气温达到35℃以上),露天工作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高温补贴。高温津贴标准包括:用人单位每年6月至8月安排劳动者在高温天气下露天工作,按每人每月不低于60元的标准发放津贴;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室内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不含33℃),按每人每月不低于45元的标准发放。

能够领取高温津贴者必须是在高温下工作的岗位职工,包括建筑工人、无空调的公交车司机、露天环卫工人等。室外露天作业人员高温津贴每人每月不低于60元;在33℃(含33℃)以上室内工作场所作业的人员,每人每月不低于45元。高温补贴并非每个劳动者都有,劳动者在高温天气下露天工作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才能获得高温津贴。

高温补贴具体的发放标准和发放时长,各省的标准不一。全国其他省市的高温费大致分月补、日补两种发放标准。

《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

第十七条 劳动者从事高温作业的,依法享受岗位津贴。

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35℃以上高温天气从事室外露天作业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应当向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并纳入工资总额。高温津贴标准由省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并根据社会经济发展状况适时调整。

第十八条 承担职业性中暑诊断的医疗卫生机构,应当经省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批准

综上所述,关于高温补贴的发放,每个地区会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作出相应的调整,发放时间一般自六月到九月,为整个夏季。企业如果违反规定不予发放会受到处罚。国家对企业工人夏季高温补贴如何规定的?以上就是小编对问题的回答,大家看过之后会有一个大概的了解。以上就是本站小编整理的内容。本站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