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温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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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高温补贴规定的内容是什么?

每年到了夏天,很多职工都可以拿到来自企业的一笔高温补贴。如果深圳职工没有拿到这笔补贴,可以先去了解下相关政策,看看其是否符合领取高温补贴的条件。各地都会制订关于高温补贴的政策文件,那么,深圳高温补贴规定的内容是什么?下面我们通过本文了解下。

深圳高温补贴规定的内容是什么?

一、深圳高温补贴规定的内容是什么?

根据《深圳市高温天气劳动保护办法》等规定,高温津贴发放时间为6月至10月。劳动者从事露天岗位工作以及用人单位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作业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不含33℃),用人单位应当按月向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深圳市高温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150元,如按照规定需按天数折算高温津贴的则每人每天6.9元。用人单位应当按月向高温作业人员发放高温津贴,并在工资清单中列明具体项目及数额。

正常工作时间工资及最低工资标准不包含高温津贴。用人单位不得因发放高温津贴而降低劳动者工资。此外,每年6月至10月的高温天气期间,用人单位应当向从事露天工作和室内高温工作的劳动者免费提供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清凉饮料。提供的清凉饮料不能充抵高温津贴。

二、职工中暑的话是否属于工伤?

此外,劳动者因在高温天气下工作引起中暑,经深圳卫生行政部门批准的职业病诊断机构诊断为职业病的,可依法申请工伤认定。经认定为工伤的,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劳动者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上因中暑死亡或者中暑后48小时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视为工伤,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三、企业不发高温费怎么办?

根据要求,用人单位应当为高温作业、高温天气作业的劳动者供给足够的、符合卫生标准的防暑降温饮料及必需的药品。不得以发放钱物替代提供防暑降温饮料。防暑降温饮料不得充抵高温津贴。

市人力社保局表示,员工在高温下作业却没收到高温津贴的,可通过企业所在的劳动争议调解机构争取合法权益,或拨打12333投诉。用人单位拒不发放高温津贴的,劳动者可向用工所在地县级以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主管部门投诉。

综上所述,根据深圳高温补贴规定,当职工工作环境的温度大于33度时,企业要支付高温补贴,并采取必要条件,防止职工发生中暑等意外伤害。在发放标准上面,深圳市按照每月150元的标准执行,职工总计可以领取5个月的高温补贴,时间段从6月份一直到10月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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