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温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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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高温补贴的发放标准是如何规定的?

日前,各省市均陆续发出高温预警信号,劳动者对福州高温补贴的发放标准的关注度也就随着上升。我们都知道,高温补贴是企业安抚员工的一项福利政策,也是国家对劳动者合法权益的肯定。那么,你是否了解你能否得到高温补贴费呢?下面本站小编就为您详细介绍。

福州高温补贴的发放标准是如何规定的?

一、福州高温补贴发放标准

福州发放时间:5个月(5月、6月、7月、8月、9月)

福州发放标准:高温作业人员每人每月200元;如需按天数折算高温津贴的,每人每天9.2元。

从事高温作业的劳动者因下列情形之一未能正常出勤的,用人单位可按劳动者当月实际出勤且从事高温作业的天数折算高温津贴:

(一)因事假、旷工未提供劳动的;

(二)在医疗期、因工伤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期间、年休假、探亲假婚假、丧假、产假、看护假、计划生育假等未提供劳动的;

(三)劳动者其他个人原因未出勤从事高温作业的情形。

二、企业不发高温补贴,职工可维权

福州市总工会经技部工作人员告诉记者,高温补贴的主要监管部门是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工会主要是配合人社局的工作,开展检查。如果职工碰到企业没有发放高温补贴的,可以通过两个途径维权,一是向劳动部门反映,二是拨打职工维权热线12351。如果投诉人所在单位有工会组织的话,总工会也将全力配合跟踪事件进展。

福州高温补贴标准包括:用人单位每年5月至9月安排劳动者在高温天气下露天工作,按每人每月不低于60元的标准发放津贴;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室内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不含33℃),按每人每月不低于45元的标准发放。

能够领取高温补贴者必须是在高温下工作的岗位职工,包括建筑工人、无空调的公交车司机、露天环卫工人等。

福州的高温费的发放时间也为五个月,值得注意的是,福州的发放标准是相对较高的,每人每月可以得到高达二百元的津贴补助,若用人单位不按时足额发放该补贴,劳动者是可以向相关部门举报的。本站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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