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务债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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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人的代位权举例

债权人的代位权举例

抵押担保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对某一特定物的占有,而将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照担保法的规定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债务人以自己的房屋、汽车等财产作为自己债权担保的行为就叫做抵押担保,作为担保的一种方式,我国法律对债务人相关的财产能否作为抵押物以及相关的抵押顺序是做了明确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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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叫债权人的代位权,债权人的代位权的性质

债权人的代位权,是债的保全制度的一种,是指债务人应当行使却不行使其对第三人(次债务人)享有的权利而有害于债权人的债权时,债权人为保全自己的债权,可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的权利。r债权人的代位权,是债权人所固有的实体法上的一种权利。它的效力及于债权人、债务人和次债务人。r债权人的代位权的构成要件:r(一)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存在着合法的债权债务关系。r(二)债务人对其债务人享有的债权已经到期。r(三)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r(四)债权人代位权的范围应当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r《合同法》第七十三条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的债权,但该债权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r代位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