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上代位权举例说明此权具体是什么意思呢 法录帮 债务债权律师解答 1.85W 大中小设置文字大小 物上代位又称所有权代位,是指保险标的因遭受保险事故而发生全损或推定全损,保险人在全额支付保险赔偿金之后,即拥有对该保险标的物的所有权,即代位取得对受损保险标的的权利和义务。【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三百九十条规定,担保期间,担保财产毁损、灭失或者被征收等,担保物权人可以就获得的保险金、赔偿金或者补偿金等优先受偿。被担保债权的履行期限未届满的,也可以提存该保险金、赔偿金或者补偿金等。 TAG标签:债权债务 代位权 债务债权 举例说明 此权 物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