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犯罪辩护律师解答

什么是不安抗辩权其适用条件有什么

不安抗辩是指在双务合同中,负有先履行义务的一方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履行能力严重恶化时,权为保护自己的权益,可以中止履行的权利。 行使不安抗辩权的条件有:
(1)合同双方当事人因双务合同而互负债务。
(2)负有先履行义务的一方当事人才能享有不安抗辩权。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二十七条规定,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中止履行:
(一)经营状况严重恶化;
(二)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
(三)丧失商业信誉;
(四)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

什么是不安抗辩权其适用条件有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