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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工单位能将劳动者退回劳务派遣单位吗

用工单位可按过失性辞退和无过失性辞退(情势变更情形以外的其他两种情形)将劳动者退回劳务派遣单位。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六十五条,被派遣劳动者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情形的,用工单位可以将劳动者退回劳务派遣单位,劳务派遣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可以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

用工单位能将劳动者退回劳务派遣单位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