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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高温补贴标准是怎样的?

根据我国法律法规规定,职工在高温下作业,有权利获得相对应的报酬,也就是我们通常说的高温补贴。由于地区差异,不同的地方高温补贴标准不一样,本文主要针对江苏省徐州市的标准,供大家参考。那么徐州高温补贴标准是怎样的呢?下面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徐州高温补贴标准是怎样的?

一、徐州高温补贴标准相关通知

江苏省和我市人社部门均已下发通知,要求最大限度地减少劳动者高温中暑事件的发生。提醒各用人单位要按规定标准,及时向符合条件的职工发放高温津贴。高温红色预警下,要停止户外露天作业在高温红色预警下,相关部门不仅要提醒大家做好相应防暑降温准备,有关部门和单位还要按照职责采取防暑降温应急措施。除特殊行业外,要停止一切户外露天作业。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对老、弱、病、幼人群采取保护措施。相关部门还要特别注意防火。气温达到35℃时,室外工作者可领补贴。

目前,江苏高温补贴的发放仍然执行2011年的标准,按照相关规定——也就是依据2011年江苏发布的《关于企业夏季高温津贴标准的通知》中的相关规定。该通知中明确:高温天气是日最高温度达到35℃,在这种天气下露天工作,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不含33℃),应向劳动者支付高温津贴。

也就是说,高温津贴发放的硬性“高温线”是气温达到35℃,且要求为露天工作条件下,并且降温措施实施后仍然是高温状态。在室内或半户外,也可要求发放高温费。

根据通知,户外工作者如建筑工人、环卫工人、快递师傅、邮递员等。需要户外奔波的企业员工,可以按此标准领取企业发放的高温津贴。

那么非露天工作的企业员工如公司白领等在室内和室外转换的企业工种如会计、半外勤人员等,他们是否可以拿到属于自己的高温津贴呢?

这种工作情况的企业员工属于《关于企业夏季高温津贴标准的通知》中明确的“非高温场所作业职工”非高温场所作业职工是指,不符合在室外露天工作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工作(不含33℃)这一适用条件的职工。对于这一类职工,对职工所在企业仍然有相应要求:企业应当依法建立健全夏季高温津贴支付制度,可通过开展集体协商、签订集体合同、制定规章制度等方式,合理确定非高温场所作业职工享受的夏季高温津贴标准,并明确本单位夏季高温津贴发放的适用条件和具体岗位工种等。高温津贴每人每月200元,应连发4个月。

二、具体发放标准

今年徐州高温津贴的发放标准是多少——今年的具体标准仍然是每人每月200元,支付时间为4个月(6月、7月、8月、9月)。企业按上述标准支付的高温津贴在职工福利费中列支,计入企业成本费用,并按照规定税前扣除。

通过本文我们可以看到,气温达到35摄氏度以上的,在露天工作的职工可以拿到高温补贴,还有一些特殊情况,比如室内室外转换工作的职工也可以剧照规定获得补贴。补贴标准是每人每月200元,连续4个月拿到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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