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温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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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高温补贴政策是如何规定的?

高温费是国家强制企业给在高温环境下工作的职工发放的,要想了解一个地方的政策,最好的办法是阅读相关文件。西安高温补贴政策是西安市人社局根据国家相关部门办法的文件,再结合本地的实际情况制定的。具体,西安市人民可以得到多少高温费?现在就拉一起来了解下吧。

西安高温补贴政策是如何规定的?

一、西安高温补贴政策是如何规定的

日最高气温达到35℃以上、40℃以下的,企业应按规定减少高温时段室外作业,适当增加高温作业劳动者的休息时间,严禁延长高温作业时间和违规加班加点。日最高气温达到40℃以上(因人身财产安全和公众利益需要紧急处理的除外),企业应停止室外露天工作。企业不得因高温天气停止工作、缩短工作时间而降低或扣除劳动者工资。

我们从西安市人社局了解到,各类企业安排劳动者在35℃以上高温天气从事室外露天作业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不含33℃),应向劳动者支付每人每天25元高温津贴。发放时间为每年6月1日至9月30日。高温津贴由劳动者所在单位负担,从成本费用中列支,计入企业的工资总额,不包括在最低工资标准范围内。

二、西安市高温补贴标准

高温天露天工作者每天可领25元。

持续走高的气温已经让很多人直呼受不了。为做好高温天气应对工作,西安市人社局印发通知明确要求,当日最高气温达到35℃以上、40℃以下的,企业应按规定减少高温时段室外作业,适当增加高温作业劳动者的休息时间,严禁延长高温作业时间和违规加班加点。

企业安排劳动者在35℃以上高温天气从事室外露天作业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不含33℃),应当向劳动者支付高温津贴,标准是每人每天25元,发放时间为每年6月1日至9月30日。高温津贴由劳动者所在单位负担,从成本费用中列支,计入企业的工资总额,不包括在最低工资标准范围内。

《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第十七条 劳动者从事高温作业的,依法享受岗位津贴。

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35℃以上高温天气从事室外露天作业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应当向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并纳入工资总额。高温津贴标准由省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并根据社会经济发展状况适时调整。

在高温天露天工作者每天可领25元,高温费是一天计算,每月发放一次。对于环境温度高于35摄氏度,企业又不能设法降温的,应当适时调整工作时间,环境温度高于40摄氏度的情形,不得从事作业。以上就是本站小编整理的内容。本站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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