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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协劳动争议仲裁的基本程序

劳协劳动争议仲裁的基本程序
需要劳动争议仲裁的基本流程

确定自己的案件属于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受理范围后,就开始准备申请仲裁的材料,一般需准备以下材料:

1、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申请书(原件,份数:根据被申请人的人数 2);

2、申请人身份证明(复印件,份数:1份);

3、被申请人身份证明(或注册登记资料)(复印件,份数:1份);

4 、证据材料(复印件,份数:根据被申请人的人数 2)。

准备好材料后,再到用人单位所在地或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立案窗口递交上述材料,申请立案。仲裁委收到材料后一般会在5日确定是否立案。

仲裁委受理案件后,会组庭并安排开庭时间,将相关材料和开庭通知书分别送达给双方当事人。劳动者拿到开庭通知书后,便要准备好证据材料原件,到时按时出庭参加庭审。如果有收到被申请人的答辩书和证据材料,提前研究被申请人的答辩书和证据,以便在庭审时针对被申请人的答辩进行辩论。

开庭时,仲裁委会先主持双方调解,如果调解不成,仲裁委才正式开庭审理,审理一般分四个阶段,分别是:庭审调查、庭审辩论、最后陈述、调解或裁决。庭审时不要紧张,根据仲裁员的提问和指挥回答问题,参与庭审即可。

开完庭后,仲裁委一般不会当庭裁决,而是要过一段时间。仲裁委作出裁决后,会通知当事人去取仲裁裁决书,有的也会直接寄过来。 仲裁裁决书有两种,一种是终局裁决,这种裁决用人单位不能向法院起诉,只能向当地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而劳动者不受此限制,不服仲裁裁决的,可以向法院起诉。另一种是非终局裁决,这种裁决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不服的,都可以向法院起诉。

通读完上文之后,读者朋友应该对什么是劳动争议仲裁申请登记表、什么情况需要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仲裁以及基本流程都有了一个大概的了解。总而言之,劳动争议仲裁申请登记表是要进行劳动争议仲裁所必须上交的材料,只有上交了相关的材料后,仲裁才能继续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