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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缴出让金 契税

补缴出让金 契税
划拨土地补缴出让金
土地出让金或相当于土地出让金价款由购买方缴纳,购买方应在交易双方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后,持房屋买卖合同、原房屋产权人的房屋所有权证及国有土地使用证或土地产权证明等材料到房屋所在地市、县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办理有关手续。(依据为《关于已购公有住房和经济租用房上市出售中有关土地问题的通知》(国土资用发[1999]31号)规定) 已购公有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上市出售补交土地出让金的标准。   根据国土资源部《关于已购公有住房和经济租用房上市出售中有关土地问题的通知》(国土资用发[1999]31号)规定,已购公有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上市出售补交土地出让金的计算公式为:   土地出让金=住宅区片基准地价×10%×住宅用地容积率修正系数×住宅用地交易年期修正系数×上市房屋分摊土地面积。   (二)国有企业改制中原划拨土地补缴出让金的标准。   根据原浙江省土地管理局等四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土地资产管理,支持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的通知》(浙土[2000]3号)规定,国有企业改制中原划拨土地使用权采取出让方式处置的,土地出让金按土地评估确认价的20%收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