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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欠发工资,员工有权解除合同要求经济补偿吗

单位欠发工资,员工有权解除合同要求经济补偿吗
单位发工资,员工有权解除合同要求经济补偿
单位拖欠工资,员工可以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经济补偿和应该获得的工资及相应的赔偿金。
1、拖欠工资解除劳动合同有赔偿金。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违法劳动合同约定,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合法工资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同时要求用人单位支付拖欠工资和经济补偿金。
2、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2)《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3)《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九十一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以责令支付赔偿金: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