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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城土地使用税是什么,相关税率是多少

众所周知,缴税是我国公民的一个重要义务。但是,税种复杂,要弄明白并不容易。日常生活中除了我们常见的对化妆品、烟酒等征收的消费税、增值税、农业税,其实还有土地税、城市维护建设税等等。那么,县城土地使用税是什么?相关税率是多少呢?下面就由365律师为您解答。

县城土地使用税是什么,相关税率是多少

一、县城土地使用税

土地使用税,是指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范围内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以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为计税依据,依照规定由土地所在地的税务机关征收的一种税赋。由于土地使用税只在县城以上城市征收,因此也称城镇土地使用税,也就是我们说的县城土地使用税。

地使用税以土地面积为课税对象,向土地使用人课征,属于以有偿占用为特点的行为税类型。土地使用税只在县以上城市开征,非开征地区城镇使用土地则不征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的征税范围为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等。其中,城市是指经国务院批准建立的市,包括市区和郊区;县城是指县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城镇;建制镇是指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的建制镇;工矿区是指工商业比较发达,人口比较集中,符合国务院规定的建制镇标准,但尚未设立建制镇的大中型工矿企业所在地。工矿区须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复。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的具体征税范围,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划定。土地使用税采用有幅度的差别税额,列入大、中、小城市和县城每平方米土地年税额多少不同。为了防止长期征地而不使用和限制多占土地,可在规定税额的2倍-5倍范围内加成征税。

对于公园、名胜、寺庙及文教、卫生、社会福利等单位使用的土地,城镇、街道、公共设施用地、铁路、机场、港区、车站、管理交通运输用地及水利工程,农、林、牧、渔、果生产基地用地,以及个人非营业建房用地等,均免征土地使用税。为了鼓励利用荒地、滩涂等土地,对经过批准整治的土地和改造的荒废土地,给予10年期限的免税。

二、县城土地使用税税率

《国务院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的决定》中规定,土地使用税每平方米年税额如下:(一)大城市1.5元至30元;(二)中等城市1.2元至24元;(三)小城市0.9元至18元;(四)县城、建制镇、工矿区0.6元至12元。”

并且,市、县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将本地区土地划分为若干等级,在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税额幅度内,制定相应的适用税额标准,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执行。

由此可见,县城土地使用税指的是在县城范围内征收的土地使用税,其税率根据国家规定在0.6元至12元不等。在某一县城具体的相关税率由县人民政府划分不同等级的地区土地进行制定,因此要了解本地区的税率可以去当地政府门户网站查询。更多相关知识请咨询365网站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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