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律师解答

无偿合同在实际违约损害赔偿中怎么划分责任

这一问题涉及到违约责任的归则原则(归责原则是确定行为人民事责任的理由、标准或根据。)有严格责任、过错责任的区别。司法实践中,法官在对民事侵权案件进行分析时,也常见这样的表述:“民事侵权适用的是过错责任原则”,

无偿合同在实际违约损害赔偿中怎么划分责任

如果无偿合同违约归责原则采取严格责任有违民法公平的基本原则。

违约责任是由合同义务转化而来,本质上系出于当事人双方约定,不是法律强加,法律确认合同具有拘束力,在当事人一方不履行或者不适当履行合同时追究其违约责任,是执行当事人的意愿。

无偿合同一般都是单务合同,一方当事人给予他方利益并不取得相应对价,如果非义务人主观过错致使违约却要求其承担责任,这显然与公平原则相悖,容易导致合同一方当事人刻意追究无过错违约方的责任,不利于合理界定义务人的法律责任。基于此,统一合同法(自2021年1月1日起废止)同时也规定订立合同时要公平地确定权利、义务,显失公平的合同可予以撤销。因此,无偿合同违约归责原则采过错责任较之严格责任更为严谨、科学。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六条  因当事人一方的违约行为,损害对方人身权益、财产权益的,受损害方有权选择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或者侵权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