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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工矿区土地使用税是怎么规定的

其实福建的矿产资源储蓄量还是非常多的,而且分布在福建的各个地区,我国工矿行业的大多数资源基本上都是在福建省开发的,所以每年也吸引着很多的投资者想要在福建建立自己的工矿业园区。因此,对于各位投资者来说,肯定就必须要了解一下,福建工矿区土地使用税是怎么规定的?

福建工矿区土地使用税是怎么规定的

一、福建工矿区土地使用税是怎么规定的?

福建县城、建制镇、工矿区1元至8元。

土地使用税的计税面积:

(一)持有《国有土地使用证》、《集体建设用地使用证》和《土地房屋权证》的,以证书记载的土地面积为准。

(二)尚未持有前款所列土地使用权证书的,暂以纳税人申报,并经主管地方税务机关核定的土地面积为准。

(三)土地使用权共有的,应根据共有各方实际占用土地面积的比例或者建筑面积的比例, 按规定分别计算缴纳土地使用税。

第六条 土地使用税每平方米年税额确定如下:

(一)福州市、泉州市市区 3元至25元;

(二)漳州市、莆田市、龙岩市、三明市、南平市、宁德市市区3元至20元;

(三)县级市市区2元至12元;

二、土地使用税的征收方式:

城镇土地使用税的申报:纳税人首次申报城镇土地使用税前,应先在税务机关办理城镇土地使用税信息登记,填写《土地使用税信息登记表》。信息登记完成后,即可办理城镇土地使用税申报,申报时应填写《城镇土地使用税申报表》。

三、土地使用税的征收时间:

按《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的规定:城镇土地使用税实行按年计算、分期缴纳的征收方法,具体纳税期限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如何分期缴纳应问一问你企业的税务专管员);以出让或转让方式有偿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应由受让方从合同约定交付土地时间的次月起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合同未约定交付时间的,由受让方从合同签订的次月起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按《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的此条规定,结合你单位的情况,应该从09年12月起开始申报纳税);城镇土地使用税以纳税人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为计税依据,土地面积计量标准为每平方米。纳税人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按下列办法确定:

1、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单位组织测量土地面积的,以测定的面积为准。

2、尚未组织测量,但纳税人持有政府部门核发的土地使用证书的,以证书确定的土地面积为准。

3、尚未核发土地使用证书的,应由纳税人申报土地面积,据以纳税,待核发土地使用证以后再作调整。

由此得知,福建工矿区土地使用税在1到8元左右,如果在福建本省建立工矿业园区的话,土地使用税肯定是不会低于一平方米八元的。不过工矿区的土地使用税也并不是一成不变的,有的时候工矿园区所开发的土地完全是荒地,那么也可以向当地政府申请,在一定的时间之内减免土地使用税都是有可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