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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土地使用税哪些免税?

土地使用税又称城镇土地使用税,城市、县镇等规定的范围内使用土地的无论是个人还是单位都需要缴纳土地使用税,缴纳时按照规定的纳税金额和时间缴纳,同时我国也规定土地使用税哪些免税?对于符合政策的就可以在规定时间内免征土地使用税,因此首先作为交税的企业和个人首先要知道土地使用税可以免税的企业和个人。

城镇土地使用税哪些免税?

一、土地使用税规定可以免税的

1、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军队自用的土地;由国家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的单位自用的土地;宗教寺庙、公园、名胜古迹自用的土地,均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这些单位的生产、经营用地和其他用地,不属于免税范围。

2、市政街道、广场、绿化用地等公共用地,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

3、为发展农、林、牧、渔业生产和鼓励整治土地,改造废地,直接用于农、林、牧、渔业的生产用地,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经批准开山填海整治的土地和改造的废弃土地。从使用的月份起免纳城镇土地使用税5至10年,具体免税期限由各地自定。

4、为体现国家产业倾斜政策,支持重点产业的发展,国家对核能、电力、煤炭等能源开发用地,民航、港口、铁路等交通设施用地和水利设施用地特点,划分了征免税界限,给予了政策性减免照顾。

除上述免税规定外,纳税人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确有因难,需要定期减免税的,由省级财政税务机关审批,或审核后上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批准。

二、经济困难需要减免土地使用税的

1、纳税人缴纳土地使用税确有困难需要定期减免的,年减免税额不足10万元的,经当地财政局、地方税务局审核,报省级财政部门和地方税务局审批;

2、10万元以上的,经省级财政部门和地方税务局审核,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审批。农业企业无偿使用免税单位的土地,应当照征土地使用税

包括有国家的公共用地、国家重点支持的产业以及国家鼓励发展的产业等等,符合这些规定的就可以向有关部门申请减免土地使用税,同时缴纳土地使用税确实有困难的,可以根据减免金额的多少向有关部门申请,审核通过以后,就可以定期的减免土地使用税,初次之外,需要缴纳土地使用税的一定要按时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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