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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厂房的土地使用税的规定

随着在外务工的人越来越多,导致农村很多土地都是空着的,那么有人就会去承包这些土地,租用的人也要缴纳相应的土地使用税。土地使用税缴纳依据是因为土地是国有财产,不管是在城市还是在农村。所以不管是在城市办企业还是农村办企业,都得缴纳土地使用税。那么租厂房的土地使用税如何规定?且看以下解答和论述。

租厂房的土地使用税的规定

土地使用税是由土地使用权所有者承担的,所以应该由“出租方”交纳。对于中国土地税制的界定,学术界有各种不同的说法。比如有的学者把土地使用税、耕地占用税、房产税、农业税和土地增值税等五个典型的税种称为"土地五税";有的学者把上述税种都归为土地税费。中国土地税制的构成可分为主体和附属两部分,主体是针对土地及其附着物征收的税,主要包括城镇土地使用税、耕地占用税、契税、房产税和土地增值税;附属主要是包含在其他各类税种中主观上虽没有针对土地征收,但客观上起到了调节土地资源作用的税收。

土地使用税的征税范围和纳税人:除农业用地外,凡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土地,都属于土地使用税的征税范围。土地使用税的纳税人为在我国境内拥有土地使用税征税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的单位和个人。

土地使用税如何征收:以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范围内的土地为征税对象,以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为计税依据,按规定税额对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征收。其税额标准按大城市、中等城市、小城市和县城、建制镇、工矿区分别确定,在每平方米0.6元至30元之间。土地使用税按年计算、分期缴纳。

具体单位税额各地差异较大,请咨询您所在地地方税务局。土地使用税计算方法如下:大城市1.5元至30元;中等城市1.2元至24元;小城市0.9元至18元;县城、建制镇、工矿区0.6元至12元。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应当在本条例第四条规定的税额幅度内,根据市政建设状况、经济繁荣程度等条件,确定所辖地区的适用税额幅度。市、县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将本地区土地划分为若干等级,在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税额幅度内,制定相应的适用税额标准,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执行。

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经济落后地区土地使用税的适用税额标准可以适当降低,但降低额不得超过本条例第四条规定最低税额的30%。经济发达地区土地使用税的适用税额标准可以适当提高,但须报经财政部批准。

土地使用税以土地面积为课税对象,向土地使用人课征,属于以有偿占用为特点的行为税类型。土地使用税只在县以上城市开征,非开征地区城镇使用土地则不征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的征税范围为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其中,城市是指经国务院批准建立的市,包括市区和郊区;县城是指县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城镇;建制镇是指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的建制镇。

综上所述,租厂房的土地使用税的规定是按照面积计算缴纳的,具体情况具体分析,总之租厂房必须缴纳土地使用税。缴纳土地使用税有利于促进土地资源的合理配置和节约使用,提高土地使用效益。同时加强城镇土地使用税管理,有利于地方政府更好地积累城市建设资金。更多相关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本站网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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