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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行偷越国边境人员罪量刑标准是什么?

一、 放行偷越国(边)境人员罪最新量刑标准是什么?

放行偷越国边境人员罪量刑标准是什么?

放行偷越国(边)境人员罪最新量刑标准是,根据《刑法》第四百一十五条 【办理偷越国(边)境人员出入境证件罪】【放行偷越国(边)境人员罪】负责办理护照、签证以及其他出入境证件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对明知是企图偷越国(边)境的人员,予以办理出入境证件的,或者边防、海关等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对明知是偷越国(边)境的人员,予以放行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1、本罪的主体是负责办理护照、签证以及其他出入境证件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以及边防、海关等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2、本罪在主观方面是故意,只是由于疏忽大意或其他非主观原因则不构成本罪。

3、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负责办理护照、签证以及其他出入境证件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对明知是持伪造、变造的护照、偷渡等手段偷越国(边)境的人员,而故意予以放行的行为。

二、立案标准

《立案标准》规定:边防、海关等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涉嫌在履行职务过程中,对明知是偷越国(边)境的人员而予以放行的,应予立案。

重特大案件立案标准:《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立案侦查的渎职侵权重特大案件标准(试行)》规定,

(一)重大案件:

1、违法放行三人以上的;

2、违法放行三次以上的;

3、违法放行刑事犯罪分子的。

(二)特大案件:

1、违法放行五人以上的;

2、违法放行五次以上的;

3、违法放行严重刑事犯罪分子的。

对于放行偷越国境人员的行为,是需要按照上述法律规定的程序和要求来进行合法的处理的,如果对相关情况的认定不清楚的,可以咨询司法机关来进行合法的界定,具体情况下如果存在严重恶劣的情节来需要从严进行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