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远开私募基金延期兑付,投资者起诉返还50万本金及利息案例
XX远开私募基金延期兑付,投资者起诉返还50万本金及利息案例
{子问题开始}民事起诉状
原告:杨某,男,汉族,19XX年X月X日生
住址:上海市徐汇区XXX路XX弄X号X室
被告:XX远开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金X 职务:董事长
住所地:XX市XX区南XX路X路X号XX室
诉讼请求:
1、 被告向原告支付投资款本金500000元。
2、被告向原告支付投资收益 50000 元,按10%每年计算,自2016年 11月X日起暂算至起诉之日,实际应付至清偿之日。
3、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
事实与理由:
2016年11月,被告工作人员向原告推荐被告公司成立的“远开基金”。该投资基金由被告作为基金管理人。按照募资说明书,一年后投资者可以选择退出基金并领取投资本金和收益,预期年化收益为本金的10%,每X个月分配利息。后双方签订协议书。原告向被告支付50万元本金。但被告仅支付了一期利息。基金到期后,被告未及时兑付本金和利息。后原告前往被告处了解情况得知,被告却称该基金需要延期兑付。原告后要求被告返还本金及支付拖欠的利息,但是被告一直未予支付任何款项。原告认为,被告的行为已构成违约。
为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原告特诉至人民法院,希望法院查明事实,判如所请。
此致
XX市XXX区人民法院
具状人:杨某
2017年X月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