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纠纷律师解答

下班“绕路”回家发生交通事故,能否认定为工伤

只要职工在上下班的合理路线与合理时间中受到事故伤害,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认定为工伤的,应认定为工伤。故职工上下班途中为避免堵车而绕道是合情合理的,如果发生了交通事故,应当认定为工伤。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下班“绕路”回家发生交通事故,能否认定为工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