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赔偿标准

当前位置 /首页/赔偿标准/工伤赔偿标准/列表

未签订劳动合同工伤赔偿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未签订劳动合同工伤赔偿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劳动关系当中的收入分配不平等,甚至是劳动力本身就是处于一种供大于求的这种情形之下,劳资双方之间的矛盾很多情况下都一触即发的。正因为各种原因引发的就业矛盾之中,很多员工都不得已去接受一些根本就不符合标准的劳动关系,比如说没有书面的劳动合同。那么,未签订劳动合同工伤赔偿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一、未签订劳动合同工伤赔偿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未签订劳动合同工伤

1、未签劳动合同,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你有权要求单位支付双倍工资经济补偿;

2、单位未缴纳工伤保险,所有工伤赔偿金都应由单位承担。

3、首先要求单位向当地劳动保障部们申请工伤认定。

4、住院治疗所需医疗费用、陪人费、生活费等都由单位支付,停工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5、再治疗完全结束后,做劳动能力伤残鉴定,并按伤残鉴定结论提出伤残赔偿。

6、如单位不给于合理赔偿,可到劳动部们的劳动仲裁办起诉维权。

二、没有签劳动合同该怎么认定劳动关系?

1、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如果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同时具备下列情形的,劳动关系成立:

(1)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规定的主体资格;

(2)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

(3)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

2、除此之外,还可参照下列情况认定劳动关系:

(1)工资支付凭证或职工工资表;

(2)工作证、服务证等能证明身份的证件;

(3)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

(4)考勤记录;

(5)其他劳动者的证言。

三、哪些情形属于事实劳动关系?

一般认为,事实劳动关系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形:

1、无书面形式的劳动合同而形成的事实劳动关系。分为两种:一种是自始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另一种是原劳动合同期满,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未以书面形式续订劳动合同,但劳动者仍在原单位工作。

2、无效劳动合同而形成的事实劳动关系。劳动法第18条规定: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劳动合同和采取欺诈、威胁等手段订立的劳动合同无效,主要是合同主体不符合法律规定等情形。

3、双重劳动关系而形成的事实劳动关系。主要有以下3种情况:

(1)兼职;

(2)停薪留职;

(3)国有企业职工下岗再就业形成的事实劳动关系。

由此我们得知,未签订劳动合同工伤赔偿的前提性条件就是需要通过其他的证据证明劳动关系的存在才能进行工伤认定的,所以已经是事实劳动关系的情形之下,没有劳动合同也并不影响工伤赔偿。不过公司如果连劳动合同都没有跟员工签订的话,所谓的工伤保险肯定更是无稽之谈了,那一应的赔偿都由公司自己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