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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续签劳动合同双倍工资判决依据是什么?

一、未续签劳动合同双倍工资判决依据是什么?

未续签劳动合同双倍工资判决依据是什么?

《劳动合同法》确立了不续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罚则。如果劳动合同期满后,劳动者仍在用人单位工作,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计算二倍工资的起算点为自劳动合同期满的次日,截止点为双方补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前一日,最长不超过十二个月。

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到期后未与劳动者续订劳动合同存在两种情形,第一种是劳动者在与用人单位在第一次劳动合同到期后,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续订书面劳动合同的情形;另一种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第二次劳动合同到期,用人单位应当与劳动者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而未签订的情形。

在第一种情形下,不同地区所规定的劳动者可以主张的双倍工资差额存在着差异。如北京地区,则劳动者有权主张自劳动合同期满的次日起至补签书面劳动合同的前一日的双倍工资,但最长不超过十二个月。

在第二种合同到期后未续签的情况下,即用人单位应与劳动者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而未签订的,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用人单位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二、续签劳动合同找谁?

续签劳动合同应当找原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方,一般由用人单位的人事部门负责劳动合同方面的事项。续签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的意思表示必须是真实的,且应当经过提前协商一致,否则所签订的劳动合同不具有法律效力。因此要续签劳动合同,可以寻找用人单位负责人事的员工商量,达成一致协商后可续签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1、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2、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3、劳动合同期限;

4、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5、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6、劳动报酬;

7、社会保险;

8、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9、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

未续签劳动合同双倍工资判决依据是《劳动合同法》,续签劳动合同是原来的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在劳动合同到期之前,人事部门要向员工发书面的续签通知,员工同意的,在劳动合同到期之后自动续签。续签劳动合同的内容要能表达双方的真实意愿,要提前协商,否则劳动合同不具有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