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资福利律师解答

用人单位能从劳动者工资中扣除经济损失赔偿金吗

当用人单位损失是因劳动者本人原因导致的,劳动者应向用人单位赔偿相应的经济损失,劳动者不能一次性支付的,用人单位可以从劳动者本人工资中按月扣除,但是,每月扣除的赔偿金金额最多不能超过当月工资的20%,剩余工资部分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法律依据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六条,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用人单位能从劳动者工资中扣除经济损失赔偿金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