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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支付工伤待遇后后能否向致害人追偿劳动争议

用人单位支付工伤待遇后后能否向致害人追偿劳动争议

受工伤的劳动者最关心的就是工伤赔偿,而工伤赔偿的标准是由工伤鉴定结果决定的,在工伤鉴定结果的基础上,按照法定的工伤赔偿计算方式进行相关计算,得出的最终结果就是劳动者工伤赔偿的数额。 为了充分保护工伤纠纷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特别是保护工伤职工及其亲属的合法权益,我国的有关法律法规对工伤纠纷现定了多种解决途径。申请调解、仲裁或者提起民事诉讼或者协商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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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支付工伤待遇后能否追偿致害人?

  因用人单位以外的第三人侵权造成劳动者人身损害,构成工伤的,劳动者因工伤事故享有工伤保险赔偿请求权,因第三人侵权享有人身损害赔偿请求权。二者虽然基于同一事实,但存在于两个不同的法律关系之中,互不排斥。工伤保险赔付与侵权损害赔偿基于的请求权基础不同,两者不能相互替代。  工伤赔款是在工伤事故发生时,用人单位不论是否有过错均应适用。当第三人侵权导致了工伤事故,用人单位和第三人此时是两个独立的致害主体,不能以用人单位已支付工伤赔偿来免除第三人的部分侵权责任,也不能以第三人的侵权赔偿来抵消用人单位的工伤赔款。二者是没有关系的,唯一的联系就是受害劳动主体一致。因用人单位以外的第三人侵权造成劳动者人身损害,构成工伤的,该劳动者既是工伤事故中的受伤职工,又是侵权行为的受害人,有权同时获得工伤保险赔偿和人身侵权赔偿;用人单位和侵权人均应当依法承担各自所负赔偿责任,即使该劳动者已从其中一方先行获得赔偿,亦不能免除或者减轻另一方的赔偿责任,用人单位支付工伤赔款后也没有对第三人的追偿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