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温补贴

当前位置 /首页/劳动工伤/高温补贴/列表

工地高温补贴是怎么规定的

基层的建筑工人其实是非常辛苦的,尤其是到了夏季以后,工地的工作环境也非常的恶略。而且在绝大多数情况下,其实夏季在工地从事建筑工作的劳动者大多都为农民工,农民工各种各样的权益本身就难以得到维护,很多农民工甚至都不知道高温补贴的这一政策。下面小编为大家介绍的就是工地高温补贴是怎么规定的?

工地高温补贴是怎么规定的

一、工地高温补贴是怎么规定的?

建筑工人有高温补贴。

补贴标准

高温津贴标准包括:用人单位每年6月至8月安排劳动者在高温天气下露天工作,按每人每月不低于60元的标准发放津贴;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室内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不含33℃),按每人每月不低于45元的标准发放。

能够领取高温津贴者必须是在高温下工作的岗位职工,包括建筑工人、无空调的公交车司机、露天环卫工人等。室外露天作业人员高温津贴每人每月不低于60元;在33℃(含33℃)以上室内工作场所作业的人员,每人每月不低于45元。高温补贴并非每个劳动者都有,劳动者在高温天气下露天工作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才能获得高温津贴。

二、高温补贴

中国关于高温之下的劳动保障政策相当空白,翻阅相关资料,在全国范围内普遍使用的高温劳动保护条例,仅有《防暑降温措施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这个规定仅适用于“工业、交通运输业及基本建设工地的高温作业和炎热季节的露天作业”以及“田间作业”,而事实上,在炎热夏季各行各业都有一个防暑降温问题,各行各业劳动者也都依法享有获得良好的防暑降温条件和合理的防暑降温待遇的权利。现代社会的经济结构是以第三产业的高度发展为鲜明特征的,而《暂行办法》根本没有覆盖第三产业。此外,该规定也没有表明,什么温度情况下,员工可以放假休息。更值一提的是,该条例没有规定任何法律责任,即使企业不遵守,它也难以追究企业的法律责任。

尽管早年就有人呼吁对已经不能适应现有经济结构和就业结构的《暂行办法》进行修改,但这个《暂行办法》依然“暂行”了整整半个世纪,对高温作业者的关怀往往由各地方各单位视情况自行决定。事实上,“高温灾害”一词逐渐融入社会语言体系证明,很多地方还十分缺乏对高温作业者的必要关怀,不少企业甚至还在津津乐道地大喊“越是三伏越要上”——工人因热而死的,并不多见;更多的是因高温而致伤致病。

从根本上讲,公共政策要与时俱进。国家立法机构应该尽快将一定条件下的高温天气确定为严重自然灾害,确定高温职工保护主管机构主体,并针对高温下职工作业如何避灾给予具体规定,对从事高温条件下劳动者的保障作出具体的规定。

按照国家的规定,建筑工地上的工人都是可以领取到高温费的。因为高温费的发放标准是环境达到了33℃以上的就都可以领取到,这其中不管是什么样的工作岗位,用人单位都需要严格遵守高温补贴的政策。以上就是本站小编整理的内容。本站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TAG标签:工地 补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