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温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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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的高温津贴标准是怎样的?

一、河南省的高温津贴标准是怎样的?

河南省的高温津贴标准是怎样的?

河南省的高温津贴标准是每个人每个工作日十元,根据河南省《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从事室外作业(日最高气温达35℃以上)和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不含33℃)环境作业的人员,用人单位应给每人每月发放高温补贴。对于高温补贴的发放,我省执行标准是每人每个工作日10元。劳动者已经依法享受高温作业岗位津贴的除外。

二、高温补贴的其他相关问题

1、河南省发放高温补贴的时间为6月~8月3个月。

2、高温补贴发放对象

判断是否属高温补贴发放对象有两个标准,符合其一即算。分别是:从事露天岗位工作;用人单位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作业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不含33℃)。

3、高温补贴不能计入最低工资

高温补贴是要纳入工资总额的,但不能计入最低工资,用人单位不能因高温停止工作、缩短工作时间扣除或降低劳动者工资。

4、降温饮料等防暑物资不能算高温补贴

用人单位应当为高温作业、高温天气作业的劳动者供给足够的、符合卫生标准的防暑降温饮料及必需的药品。但企业不能以发放饮料、绿豆等防暑降温饮料充当高温补贴。高温补贴应以现金的形式发放。不得以发放钱物替代提供防暑降温饮料。

5、不发高温补贴,员工可以投诉

员工在高温下作业却没收到高温补贴,可通过企业所在的村级劳动争议调解办公室争取合法权益,或拨打12333投诉。有用人单位拒不发放高温补贴的,劳动者可向用工所在地县级以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主管部门投诉。

6、企业不得安排怀孕女职工和未成年员工,在35℃以上的高温天气期间从事室外露天作业及温度在33℃以上的工作场所作业,以确保他们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7、劳动者因高温作业中暑的,可申请工伤认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8、其它高温福利

国家规定,日最高气温达到40℃以上时,应当停止当日室外露天工作。

日最高气温达到37℃以上、40℃以下时,用人单位全天安排劳动者室外露天作业时间,累计不得超过6小时。

在日常生活当中,大多数的人员对于河南省的高温补贴的发放标准的话并不是特别的清楚,他们想了解一下这样的发放标准,如果说公司没有达到打发放标准就可以进行相关的诉讼活动,这样的话也是维护他们劳动者权益的一种合理的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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