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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高温补贴是哪几个月?

炎炎夏日,酷暑难耐。南方夏季的高温给工作者造成了不小的压力,在这样的情况下工作,缺乏动力,降低质量是常有的事,因此江苏市施行高温补贴政策,用以表示对人权的尊重和减少工作质量的下降。那么江苏高温补贴是哪几个月呢,本文中将为你解答。

江苏省高温补贴是哪几个月?

近年来,我国一些地区因夏季高温天气导致中暑甚至死亡事件时有发生,给劳动者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造成严重损害。此次《通知》里明文规定,不得安排怀孕女职工和未成年工在35 ℃以上的高温天气从事露天作业及温度在 33 ℃以上的工作场所作业。

《通知》还要求企业在高温天气来临之前,要组织高温天气作业劳动者进行职业健康检查,对患有心、肺、脑血管性疾病、肺结核、中枢神经系统疾病及其他身体状况不适合高温作业环境的劳动者,应当及时调整作业岗位。

同时,要根据本单位生产特点和具体条件,合理安排或调整劳动者夏季高温天气工作时间,适当增加高温作业环境下劳动者休息时间,最大限度地减少劳动者高温中暑事件的发生。在高温作业场所增添必要的通风或降温设备也列入了此次新规的要求之中。

江苏省:每人每月 200 元的高温津贴下月起发放

现代快报记者从有关部门了解到,江苏规定高温费于 6 月份起开始发放,今年还没有调整的意向,目前依旧执行 2011年的标准。其实关于高温费该怎么发素有争议,各地也有不一样的政策。比如天津按照职工上年日平均工资的 12% 确定,实行动态调整;海南以每人每天 10元的标准发放;青岛非高温作业人员每人每月也可以拥有 80 元的高温津贴。

如果江苏依旧执行 2011 年规定的标准,那么就还是每人每月 200 元,从 6 月起发放,连发 4 个月(6 月、7 月、8 月、9月)。江苏规定,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 35 ℃以上高温天气从事室外露天作业,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 33℃以下的,应当向劳动者发放夏季高温津贴。对于室内工作人员的高温津贴,江苏则将发放权下放给企业自主决定。

这里要提醒的是,高温津贴具有法律强制性,是一种对高温下劳动者的补偿,而清凉饮料是企业职工的一种福利待遇,企业不能以发放清凉饮料等实际物品来冲抵高温津贴。

由此可见,江苏省高温补贴是哪几个月的问题答案是六,七,八,九月动法对工作者身体健康做出了关照,要求适当减少高温段的工作时间其中女职工,怀孕的职工和未成年职工要得到更多保护,增加津贴。津贴不论是现金还是实物,都要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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