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温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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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高温津贴政策是什么?

在上海市从事建筑行业的民工很多,他们在户外工作还是比较辛苦的,尤其是在夏天高温天气中,有中暑的风险。根据国家社保部门规定,企业应该向在高温环境中劳动的工人发放高温津贴,各地标准自行制定。那么,上海市高温津贴政策是什么?小编结合当地文件和大家讲一讲。

上海市高温津贴政策是什么?

一、上海市高温津贴政策是什么?

上海市人社局发布的《关于做好本市夏季高温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中明确:用人单位每年6月至9月安排劳动者露天工作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不含33℃),应当向劳动者支付夏季高温津贴,标准为每月200元。即夏季高温津贴发放的条件,取决于工作场所是否为露天或室内温度是否降低到33℃以下,而与当月的气温高低没有关系。

二、职工拿不到高温补贴如何维权?

1、正常工作时间工资及最低工资标准不包含高温补贴,用人单位不得因发放高温补贴而减发给职工的工资。

2、员工在高温下作业却没收到高温补贴,可通过企业所在的村级劳动争议调解办公室争取合法权益,或拨打12333投诉。有用人单位拒不发放高温补贴的,劳动者可向用工所在地县级以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主管部门投诉。

三、高温补贴发放有哪些注意事项?

高温补贴是要纳入工资总额的,但不能计入最低工资,用人单位不能因高温停止工作、缩短工作时间扣除或降低劳动者工资。降温饮料等防暑物资不能算高温补贴,高温补贴应以现金的形式发放。也不得以发放钱物替代提供防暑降温饮料。

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35℃以上高温天气从事室外露天作业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应当向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也就是说只要用人单位安排了高温作业,劳动者都可依法享受高温津贴。

露天作业比如交巡警、快递员、建筑工人、环卫工人、户外线路检测工人;室内作业如炼钢工人、机械铸造工人等都能享受到高温津贴。

综上所述,在贯彻国家政策方面,上海市一直做的不错。根据上海市高温津贴政策,处于高温环境中劳动的职工,可以在每年的6月到9月领取高温津贴,标准是每月200元。这样,职工不请假的话,总计可以拿到800元的津贴。当然,对于企业拒绝支付的,职工可以到上海市劳动局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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