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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浩特律师为您讲解:酒后驾车致人死亡,保险公司可以拒绝理赔吗?

交通事故几乎每天发生,而发生交通事故后,有财产损失和人身损害的,需要对受害者赔偿的项目有死亡伤残赔偿、医疗费用赔偿、财产损失赔偿等。而对于肇事司机来说,最重要的便是保险公司会不会理赔的问题。那么肇事司机因酒驾而发生的交通事故,保险公司是否需要进行理赔?

呼和浩特律师为您讲解:酒后驾车致人死亡,保险公司可以拒绝理赔吗?

酒驾造成交通事故的,交强险并不能免赔,保险人须正常赔付。而且,也没有法律规定,保险人可以在赔付后行使追偿权。酒驾造成交通事故的,商业险都免赔,保险人可以直接拒付,由侵权人自行承担赔偿责任。

醉驾造成交通事故的,保险人只垫付抢救费用,且是在交强险的医疗费用赔偿限额内赔付。垫付后,保险人有权向致害人追偿。同时,明确规定财产损失不负责赔付。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则扩大了赔付的范围,即当事人请求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的时候,保险公司应当先行垫付在交强险限额内赔付,赔付后行使追偿权。

一、酒驾和醉驾处罚规定是什么?

1、酒后驾驶,暂扣6个月驾驶证,并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此前曾因酒驾被处罚,再次酒后驾驶的,处10日以下拘留,并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吊销驾驶证。

2、醉酒驾驶,由公安机关约束至酒醒。吊销机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

3、酒后驾驶营运车辆,处15日拘留,并处5000元罚款,吊销驾驶证,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

4、醉酒驾驶营运车辆,由公安机关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0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重新取得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车辆。

5、酒后或醉酒驾驶,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吊销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

二、发生交通事故后车险理赔要收集哪些证据材料?

1、保险单正本、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保单复印件、驾驶证及行驶证正副本复印件、营运许可证或道路运输许可证复印件等。

2、事故证明:包括交通事故认定书、事故认定书、火灾责任认定书等相关事故管辖部门出具的或法律法规认可的事故证明。

3、事故调解书、判决书或仲裁书、损失清单、第三者财产损失修理发票或交通事故经济赔偿凭证、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赔款收据。

4、涉及第三者人身伤亡的,还应提供以下:医疗费发票及费用清单;住院病例及诊断证明;转院、出院证明;伤者及护理人员收入证明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