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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浩特律师为您解答:交通事故私了后,还能让保险公司理赔吗?

开车出行难免磕磕碰碰,交通事故发生后,有些当事人会选择将事故私了。

呼和浩特律师为您解答:交通事故私了后,还能让保险公司理赔吗?

律师解答:

  交通事故“私了”后,仍可以找保险公司理赔。发生交通事故后,双方当事人私下处理交通事故的,不影响当事人报保险要求理赔,投保人需要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如交通事故认定书、投保凭证等。

  《保险法》第六十条,因第三者对保险标的的损害而造成保险事故的,保险人自向被保险人赔偿保险金之日起,在赔偿金额范围内代位行使被保险人对第三者请求赔偿的权利。

  前款规定的保险事故发生后,被保险人已经从第三者取得损害赔偿的,保险人赔偿保险金时,可以相应扣减被保险人从第三者已取得的赔偿金额。

  保险人依照本条第一款规定行使代位请求赔偿的权利,不影响被保险人就未取得赔偿的部分向第三者请求赔偿的权利。

  律师补充:

  保险事故发生后,保险人未赔偿保险金之前,被保险人放弃对第三者请求赔偿的权利的,保险人不承担赔偿保险金的责任。

  部分被保险人缺乏相关法律意识,误认为发生交通事故达成和解并获取了肇事者的车损赔偿后,仍可向保险公司申请全部理赔。保险人代为求偿权旨在为被保险人提供双重保障,确保被保险人的损失得以充分赔偿,但被保险人不能因保险赔付而获取过分收益。事故发生后,若已达成赔偿协议并免除肇事者其他责任,则丧失请求保险公司理赔的权利。保险公司在不知和解协议的情况下作出的理赔,属于不当得利,被保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