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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浩特律师为您讲解:全职太太离婚时可否要“工资”

  虽然很多事的价值不能用钱来衡量,但是很多时候,用钱来衡量某些事的价值,是不得不为之,比如“全职太太”的价值。在实际社会中,不少女生会在结婚之后在家里做全职太太,养育子女,牺牲了自己的事业,全职太太没有经济来源、承担大量的家务、对家庭的付出不被认可……如果是全职太太离婚的,财产会怎么进行分割?

呼和浩特律师为您讲解:全职太太离婚时可否要“工资”

  我国实行的是夫妻财产共同制,如无特别约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取得的财产为夫妻共同财产。

  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关于补偿金数额的确定,实践中,法院主要依据家务劳动所投入的时间和精力、婚姻关系时间长短、一方工作能力、收入能力等方面的机会成本酌定补偿金数额。家务补偿请求权的成立,需具备下列三个要件(1)当事人行使权利的时间限于离婚之时;(2)离婚时由当事人提出,法院不得主动适用;(3)不考虑双方过错因素,付出较多义务一方均可要求补偿。

  全职太太并不是免费的保姆,相反全职太太为了家庭、子女、老人,脱离了社会,失去了自我发展的机会,所以对于全职太太额外的补偿,并非是简单的支付“工资”报酬。实践中,补偿金并非在夫妻共同财产中扣除,而是在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后,从应当支付补偿金一方的个人财产中扣除,如此才能充分体现“补偿”的价值。

  民法典中的离婚经济补偿制度,不仅适用于夫妻分别财产制的家庭,也适用于夫妻共同财产制的家庭。不仅适用于全职妈妈也适用于全职爸爸。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八条 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