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外合作办学条例第35条具体内容有什么 法录帮 法律 3.02W 大中小设置文字大小 中外合作办学条例第35条具体内容有什么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及劳动行政部门等其他有关行政部门应当加强对中外合作办学机构的日常监督,组织或者委托社会中介组织对中外合作办学机构的办学水平和教育质量进行评估,并将评估结果向社会公布。 TAG标签:损害赔偿 其他侵权 条例 办学 中外合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