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职造成珍贵文物损毁、流失罪 法录帮 妨害文物管理罪 3.13W 大中小设置文字大小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立案侦查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试行)》渎职犯罪案件(三十三)失职造成珍贵文物损毁、流失案(第419条)失职造成珍贵文物损毁、流失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严重不负责任,造成珍贵文物损毁或者流失,后果严重的行为。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1.导致国家一、二、三级文物损毁或者流失的;2.导致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或者省级文物保护单位损毁的。 TAG标签:失职 损毁 珍贵文物 流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