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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锦旗城镇土地使用税减免规定是什么

杭锦旗这是属于我国的鄂尔多斯市,在杭锦旗不仅拥有非常辽阔的草原,也有很多天然的野生绿色食品为当地的经济发展带来了勃勃生机。在鄂尔多斯市政府的统一监管下,杭锦旗对于城镇土地使用税的征收工作也逐渐趋于成熟。同时,杭锦旗城镇土地使用税减免规定的也是一些特殊用地像是杭锦旗政府和当地的学校用地都是不交税的。

杭锦旗城镇土地使用税减免规定是什么

一、杭锦旗城镇土地使用税减免规定是什么?

按照税法规定,2018年土地使用税减免施工企业可以享受的城镇土地使用税减免税优惠包括:

(一)按照《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和(88)国税地字第015号等文件的规定,经批准开山填海整治的土地和改造的废弃用地,从使用的月份起免税5年至10年。开山填海整治的土地和改造的废弃用地以土地管理机关出具的证明文件为依据确定;具体免税期限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局在规定的期限内自行确定。

(二)企业办的学校、医院、托儿所、幼儿园,其用地能与企业其他用地明确区分的,可以比照由国家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的事业单位自用的土地,免征土地使用税。

(三)按照规定,对于企业征用耕地,凡是已经缴纳了耕地占用税的,从批准征用之日起满一年后开始征收城镇土地使用税,在此以前不征收城镇土地使用税,但是征用非耕地因不需要缴纳耕地占用税的应从批准之次月起征收城镇土地使用税。

二、土地使用税的征收时间

按《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的规定:城镇土地使用税实行按年计算、分期缴纳的征收方法,具体纳税期限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如何分期缴纳应问一问你企业的税务专管员);以出让或转让方式有偿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应由受让方从合同约定交付土地时间的次月起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合同未约定交付时间的,由受让方从合同签订的次月起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按《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的此条规定,结合你单位的情况,应该从09年12月起开始申报纳税);城镇土地使用税以纳税人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为计税依据,土地面积计量标准为每平方米。纳税人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按下列办法确定:

1、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单位组织测量土地面积的,以测定的面积为准。

2、尚未组织测量,但纳税人持有政府部门核发的土地使用证书的,以证书确定的土地面积为准。

3、尚未核发土地使用证书的,应由纳税人申报土地面积,据以纳税,待核发土地使用证以后再作调整。

其实也不单纯是杭锦旗,基本上全国的土地使用税的减免都是建立在土地的用途,政府和事业单位用地都是要将来服务于民众的,所以这部分土地可以不用交税,而能够享受到杭锦旗政府土地使用税优惠政策的,是使用当地的一些荒山野地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