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情形下法院应该受理债权人的清算申请 法录帮 债务债权律师解答 8.44K 大中小设置文字大小 有下列情形之一,债权人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组进行清算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一)公司解散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二)虽然成立清算组但故意拖延清算的;(三)违法清算可能严重损害债权人或者股东利益的。【法律依据】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二)》第7条:具有本条第二款所列情形,而债权人未提起清算申请,公司股东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组对公司进行清算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TAG标签:受理 债权债务 债务债权 债权人 清算 法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