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申请不予受理的情形有哪些
一般来说,商标注册申请不予受理的主要情形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种:
1、申请文件缺少申请书、商标图样、申请人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的。
2、申请书以纸质方式提出的,未打字或印刷的。
3、未按要求使用正确申请书式的;擅自修改申请书格式的。
4、申请书上未填写商品/服务项目名称的。
5、申请书未使用中文的;提交的各种证件、证明文件和证据材料是外文的,未附送中文翻译文件并加盖申请人、代理机构或翻译公司公章的。
6、因未按照要求填写申请书导致无法确定申请人名称、地址的;
7、申请书上申请人名称、所盖章戳或签字、所附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不一致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
第二十二条
商标注册申请人应当按规定的商品分类表填报使用商标的商品类别和商品名称,提出注册申请。 商标注册申请人可以通过一份申请就多个类别的商品申请注册同一商标。
商标注册申请等有关文件,可以以书面方式或者数据电文方式提出。
第二十三条
注册商标需要在核定使用范围之外的商品上取得商标专用权的,应当另行提出注册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