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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提起撤销权之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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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提起撤销权之诉?

撤销权在现代的经济活动中经常遇到,在平常所见的民商法中有破产撤销权、赠与撤销权等等很多,撤销权是通过法院获得撤销的权利,撤销权是保护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减少债权人的损失,但是任何权利都不是随意行使的,都有一定的条件规定,下面小编就为您详细介绍一下,如何提起撤销权之诉?提起撤销权之诉的条件。

一、撤销权的行使条件

1、债务人在客观上实施危害债权的行为。该危害债权的行为,是指在客观结果上将导致债务人财产减少或负担增加,因而妨害债权实现的行为。根据我国《民法典》第五百三十八条第1款的规定,该行为包括债务人放弃其到期债权,或者无偿转让财产,或者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行为。

2、债务人的行为是以财产为标的的。对于非以财产为标的的行为,因与保全债务人的责任财产无关,债权人不得为撤销权。例如,我国台湾地区民法第七百四十七条第3款规定,债务人之行为,非以财产为标的或仅有害予以给付特定物为标的之债权者,不适用债权人撤销权。

3、债务人之行为系有偿行为时,债权人行使撤销权以受益人恶意为条件。受益人的恶意,是指受益人在受益时知道债务人所实施的行为有害于债权人的债权之事实。例如,我国台湾地区民法第七百四十七条第2款规定,债务人所为之有偿行为,于行为时明知有损害于债权人之权利者,以受益人于受益时亦知其情事者为限,债权人得声请法院撤销之。我国<民法典》第五百三十八条也规定,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并且受让人知道该情形,债权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4、撤销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并且,债权人行使撤销权所针对的债务人行为须是债的关系成立后发生并且仍继续有效存在的行为。

二、撤销权之诉

1、撤销权的行使必须通过诉讼程序,即债权入主张撤销权的,应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撤销。如果债权人不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则不能行使撤销权。

2、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范围法律也有明确的规定,即以其债权为限。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一条规定,撤销权应自债权人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如果超过此期间的,撤销权就消灭;自债务人的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没有撤销的,撤销权也归于消灭。

综上所述,如何提起撤销权之诉?一般情况下,只要满足撤销权行使的条件就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而且只有通过法院诉讼请求撤销,才能行使撤销权,撤销权的行使也是有范围和时间限制的,一定要在规定期限内行使撤销权,因此发生撤销权纠纷时,一定要仔细判断清楚,不懂的可以事先咨询相关方面的专业人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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