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务债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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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带保证人只向债务人追偿

连带保证人只向债务人追偿

债权是得请求他人为一定行为的民法上权利。本于权利义务相对原则,相对于债权者为债务,即必须为一定行为的民法上义务。因此债之关系本质上即为一司法上的债权债务关系,债权和债务都不能单独存在,否则即失去意义。债权债务可以转移也可以因债务人的偿还行为而消失。但不管是债权债务的转移还是债权债务的消失都必须符合相应的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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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带保证人的追偿时效

担保人在行使追偿权一般是在向债权人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之日起3年内行使,同时要受主要债务的诉讼时效的限制。法律依据:《担保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