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务债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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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为行使债权

代为行使债权

合同纠纷诉讼是指人民法院根据合同当事人的请求,在所有诉讼参与人的参加下,审理和解决合同争议的活动,以及由此而产生的一系列法律关系的总和。 合同纠纷的内容涉及到合同本身内容的各个方面,纠纷内容多种多样,几乎每一个与合同有关的方面部会引起纠纷。而合同纠纷从本质上说是一种民事纠纷,民事纠纷应通过民事方式来解决,如协商、调解、仲裁或诉讼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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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保全措施中行使撤销权和代为权诉讼的条件有哪些?

您好,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债权人行使代位权要以自己的名义,通过向法院起诉的方式来行使。
  债权人提起代位权诉讼时,必须符合如下四个条件:
  (1)债权人对债务人拥有合法的债权。
  (2)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
  怠于行使权利,是指应行使且能行使而不行使权利。
  根据合同法的规定,该要件的意思,是指债务人不履行其对债权人的到期债权,又不以诉讼方式或仲裁方式主张其对他人享有的到期债权,致使债权人的到期债权不能实现。
  (3)债务人的债权已到期。
  (4)债务人的债权不是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债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