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务债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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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人行使代位权途径

债权人行使代位权途径

债权是得请求他人为一定行为的民法上权利。本于权利义务相对原则,相对于债权者为债务,即必须为一定行为的民法上义务。因此债之关系本质上即为一司法上的债权债务关系,债权和债务都不能单独存在,否则即失去意义。债权债务可以转移也可以因债务人的偿还行为而消失。但不管是债权债务的转移还是债权债务的消失都必须符合相应的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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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人行使代位权必须经法院审理吗?

当然,债权人A和债务人B之间有一个法律关系,而债务人B和次债务人C又是一个法律关系.你要行使对次债务人C的代位权必须通过法院审理.订礌斥啡俪独筹扫船激且必须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并且其懈怠将对你的债权保障不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