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欠钱8千不还找不到人怎么办?

一、欠钱8千不还找不到人怎么办?

欠钱8千不还找不到人怎么办?

可以携带相关的借贷证明去向人民法院起诉,让法院判决对方执行债务,找不到人的情况下也可以强制进行。法院判决书下来之后当事人就可以向法院申请让对方执行判决书。如果对方是有财产而拒不还钱的话,那么法院对通过强制执行的手段将对方进行拘留让对方执行判决书。但是如果对方是没有财产而无法执行的话,那么此时法院是不能对其拘留的。人民法院可以对其主要负责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员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所以,债务人只是欠钱不还的,其实法院不能进行拘留,但是债务人拒不执行法院判决的,符合法定情形的,涉嫌犯罪的,即可以被拘留。

二、欠钱不还的诉讼时效认定

(一)债务人失踪不到两年

延长诉讼时效。《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五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两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债权的诉讼时效期间从履行期限届满之时开始计算。同时《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九条、一百四十条规定:“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6个月内,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诉讼时效期间继续计算。”“诉讼时效因提起诉讼、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或者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

由此可知,可以通过以上方式延长诉讼时效,避免过了诉讼时效的债权不受保护。

(二)债务人失踪两年以上

如果债务人失踪两年以上,那么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可以申请宣告失踪。申请宣告失踪的主体应该是债务人的亲属和利害关系人,债权人属于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宣告失踪。宣告失踪后根据《民法通则》第二十一条规定,失踪人的财产由他的配偶、父母或者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代管。失踪人所欠税款、债务和应付的其他费用,由代管人从失踪的财产中支付。

对于欠钱不还的行为是需要按照上述情况处理的,在司法实践中,对于找不到人的情况也需要区分是否在诉讼时效的范围内进行认定,特别是对于两年以上找不到人的,还可以宣告失踪,这时可以由其它监护人员或者直系亲属代管的财产中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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